财务家园

首页 > 投资攻略

投资攻略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2025-02-21 16:11:31 投资攻略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1.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

第一条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2.婚姻登记档案的定义

第二条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3.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三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4.婚姻登记档案的撤销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登记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

5.当事人权益保护

第十四条当事人认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或者撤销婚姻登记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申请办理或者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行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诉。

6.管辖权与登记条件

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驻外使(领)馆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当事人遗失、***毁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均可申请婚姻登记。

7.婚姻法修订与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1987年的结婚登记档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施行。此时的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的要求已改为“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8.案例解析

第十七条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篇1—从一宗由婚姻登记档案遗失引发的离婚诉讼案谈起[案件经过]内江市东兴区柳桥乡村民黄光秀、刘兴于1991年4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一女,双方自愿登记离婚。2004年6月黄以离婚证遗失为由,通过该乡社事办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人...

9.档案保管与销毁

第十八条(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进行价值鉴定;(二)对销毁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建立销毁清册;(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派人监督婚姻登记档案的销毁过程。

10.管理办法的实施

第十九条《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民政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局令第32号现发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