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基金会管理办法 四川省民政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基金会管理办法
四川省民政厅作为省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及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为规范基金会运作,保障基金会资产安全和公益目标的实现,四川省民政厅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指引。
1.基金会登记管理职责
省级人民***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这包括对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进行审核和登记。
2.业务主管单位
***有关部门或***授权的组织,是***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这确保了基金会业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相关部门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会、退役军人厅、应急厅、审计厅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基金会的监管和管理。
4.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川省民政厅会针对不同基金会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如准予四川省工程师学会、四川省地球物理学会、四川省西南医科大学校友会等成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5.社会组织扶持
为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四川省民政厅及相关市级部门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如《巴中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
6.基金会财务管理
四川省民政厅要求基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和公益目标的实现。
7.慈善总会理事会管理
为规范南充市慈善总会理事会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管理行为,保证理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8.社区慈善发展指引
2024年6月,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社会工作部印发了《四川省社区慈善发展指引(试行)》,旨在推进社区慈善发展,成都市和谐社区发展促进会等机构结合实践研究,定期采用问答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对其中重要内容等进行交流学习。
四川省民政厅及相关部门通过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指引,旨在规范基金会运作,保障基金会资产安全和公益目标的实现,同时促进社会组织和社区慈善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