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后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
公告送达后被告不出庭怎么办?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诉讼案件日益增多,公告送达后被告不出庭或故意躲避不接传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应对呢?以下是几个关键步骤和策略。
1.法院可依职权进行缺席判决
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等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原告在起诉时应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以便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能够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告人进行拘传,强制其到庭。但拘传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若被告必须到庭参与诉讼,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拒不到庭,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
3.公告送达
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等无法直接送达传票的情况,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传票。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然后进入审理阶段。在此过程中,原告需要收集被告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以防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
4.应积极应诉并参加庭审
在得知被起诉后,应积极应诉并参加庭审,遵守诉讼程序,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如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可向法院递交书面答辩材料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切勿逃避摆烂,导致丧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5.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的处理
当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时,法院首先会尝试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若在公告期满后的60日内,被告仍未出现,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6.收件人拒绝接收传票的处理
如果被告或其代收人拒绝接收传票并拒绝签名、盖章,送达人可以邀请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并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
7.财产保全
你可以向法院去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把对方的财产给查封起来,或者扣押住,又或者冻结掉,这样就能防止他们接着转移财产。你得赶紧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像是银行的转账记录等。
面对公告送达后被告不出庭或故意躲避不接传票的情况,原告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通过法院的缺席判决、拘传、公告送达等方式,可以有效地应对被告的逃避行为。原告还需注意收集证据,为可能的财产保全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