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出口食品
***出入境检验检疫,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
在全球化贸易日益深入的今天,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肩负着对进出口食品的严格监管职责。以下是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管理的几个关键内容。
企业备案资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必须屠宰、生产肉类产品的企业以及活动物的养殖场,必须取得出口食品备案资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采购上述有备案资质企业的产品方能出口。
养殖场备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号公布的规定,养殖场需取得出口备案资质。海关总署令第238号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
新食品原料卫生行政许可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新食品原料卫生行政许可。
进口食品合格评定
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合格评定。进口食品合格评定活动包括向***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地区)的监管。
逃避监督管理的行为处罚
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或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逃避进出口食品合格评定或监督管理的行为,将予以处罚。
不合格食品的处理
对于销售、使用或者出口不合格的进出口食品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将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纳入传染病防治规划,加大对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支持力度。海关、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需密切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信用管理及信息公布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将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时,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报关单》等。
检验结果的处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当依法处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和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进出口食品符合***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