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pdf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显得尤为重要。小编将围绕《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展开,详细解读其中的关键内容,以期为我国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提供参考。
1.规范适用范围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本规范明确指出,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中的公共设施规划。这意味着,无论城市规模大小,公共设施规划都必须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2.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涵盖了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等多个方面。这样的分类有助于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公共设施具体项目优化调整
4.2.1.6公共设施具体项目应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优化调整。若有新增设施,除专业专项规划另有安排的,原则上一并纳入相应级别的公共设施用地内统筹布置,统一实施。
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共设施具体项目应不断优化调整。对于新增设施,除专业专项规划另有安排外,应纳入相应级别的公共设施用地内统筹布置,确保公共设施布局的合理性。
4.控制要求
4.2.2控制要求4.2.2.1除邻避性设施以外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与服务范围内的首期住宅同步规划。
在城市公共设施规划中,除邻避性设施以外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与服务范围内的首期住宅同步规划,以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出入口规范
三、出入口规范1.公园出入口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园内部布局的要求,确定主、次和专用出入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2)需要设置出入口内外集散广场、停车场、...
公园出入口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公园内部布局的要求,包括主、次和专用出入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还需设置出入口内外集散广场、停车场等,以满足不同需求。
6.***政策支持
第十一条***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投资建设城市道路。
***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道路,以促进城市公共设施的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7.管线、杆线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规定
第十二条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8.新规范执行
一、原相关强制性条文废止,新规范全文强制。废止《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后简称“原《标准》”)G50352-2019第4.3.1、6.7.4、6.8.6、6.8.9条。
新规范全面替代原相关强制性条文,确保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9.无障碍通用规范
G55019-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74号》发布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的发布,旨在提高城市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水平,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便利的生活。
通过以上对《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的解读,我们了解到,规范对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城市公共设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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