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
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力量,其职责和作用在我国反垄断法中有着明确的界定。以下将详细介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性、职能范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
1.机构构成与职责***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加挂***反垄断局牌子,设竞争政策协调司、反垄断执法一司、反垄断执法二司三个反垄断业务司局,进一步充实反垄断力量,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权威。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性
2.***性的重要性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性是指它能够***地执行***的反垄断法和竞争政策,即在执行过程中不必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必须有其***性,这是由反垄断法的特殊任务决定的。反垄断法与一般民商法不同,其目的在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而非单纯保护消费者权益。
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3.垄断协议的定义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该条规定对垄断协议的定义适用于整部法律,因此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纵向协议,必须是“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才构成垄断协议。
执法机构的职能范围
4.执法工作内容***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行业协会的作用
5.行业协会的职责行业协会可以就垄断协议是否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和条件,为本行业的经营者提供指导,并支持本行业的经营者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豁免申请。行业协会的经营者身份,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机构,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经营。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执法、严格界定垄断协议以及支持行业协会的作用,共同构成了我国反垄断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上一篇:土城子,土城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