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提点刑狱,大宋提点刑狱 推官
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官,是***宋代特有的一种官职名称,相当于现代的法官兼检察官。这一官职在宋代司法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责范围广泛,涉及刑狱管理、司法审判等多个方面。
1.提点刑狱公事:官职
提点刑狱公事是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的长官,由朝廷选派,三年一换。提刑司是“路”级的司法机构,主要掌管刑狱之事,并总管所辖州、府、军的刑狱公事、核准死刑等,也有权对本路的其他官员和下属的州、县官员实施监察。
2.提刑司的职能与作用
2.1监督管理
提刑司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审核州府卷案,确保审判公正、合法。
2.2刑狱检查
提刑司有权随时前往各州县检查刑狱,举劾在刑狱方面失职的州府官员,确保刑狱公正执行。
2.3核准死刑
提刑司对死刑案件进行核准,确保死刑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差遣与馆职的区分
3.1差遣
在宋代,见到带有知、判、权、行、守、提点、提举等前置动词的官职,如提点刑狱、权御史中丞等,通常是指差遣,即临时性职务。
3.2馆职
而见到学士、直阁字样的官职,如直集贤院、枢密直学士等,则通常是指馆职或贴职,属于固定职务。
4.宋代皇权与太后参政
4.1皇权延续的困境
宋代皇统延续艰难,绝嗣或即位新君幼弱、染疾等现象频发,因此屡屡造成皇权过渡危机,从而为太后参政提供了相应的契机。
4.2太后参政的特点
与前代相比,宋代太后参政特点鲜明,其中之一就是宋代太后参政的力度之大,在古代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5.提点刑狱司的历史意义
提点刑狱司作为宋代中央派出的“路”一级司法机构,其存在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在当时的社会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且对后世司法制度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6.推官的职责与地位
6.1推官的职责
在宋代,属于开封、临安的推官相当于法院院长。其他地区的推官则意味着一点职员和下属,一般都是临时的,没有实权。
6.2推官的地位
推官是一个古老的官名,别名推官,其在宋代司法体系中的地位虽不如提点刑狱官高,但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7.宋代司法制度的改革
7.1***军事改革
北宋时代,改革一直是***经济生活中的主旋律,从宋初针对唐末五代以来弊政进行的***军事方面的重大改革,到中期有庆历新政和神宗变法,司法制度也在此过程中不断得到完善。
7.2社会救助制度的推行
宋徽宗时期,社会救助制度的推行力度之大,在古代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其中东京开封设立了东西福田院,用以收容老疾孤穷丐者。
8.提刑官与提刑司的区别
8.1提刑官
提刑官是提点刑狱司的长官,主要负责刑狱管理、司法审判等事务。
8.2提刑司
提刑司是宋代中央派出的“路”一级司法机构,提点刑狱官是其长官,负责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
9.明朝与宋代提刑官的差异
9.1明朝
明朝并没有设立提刑官,提刑官是宋朝特有的一种官职。
9.2宋代
宋代提刑官在司法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负责刑狱管理和司法审判,对维护社会秩序和司法公正起到了关键作用。
- 上一篇:大蝾螈,大蝾螈怎么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