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是我国税务部门为规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而发布的重要文件。该公告旨在简化退税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外贸发展。
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出口企业需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这一规定确保了出口企业在享受退税政策前,必须经过资格认定,保证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2.出口退(免)税范围和计算办法
出口企业和出口货物劳务的范围,退(免)税和免税的适用范围和计算办法,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执行。这为出口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便于正确计算和申报。
3.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缴纳
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对本年度的出口货物劳务,剔除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免税,已按内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已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后的余额,除内销免税货物按前款规定执行外,须在次年6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这一规定确保了出口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4.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
按照第十二条,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责成该分支机构在申报期内报送,同时提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关注。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分支机构所得税的管理,确保税收政策的落实。
5.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旨在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免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出口企业和个人具有指导意义。
6.国际税收协定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还涉及国际税收协定。在土库曼斯坦,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代表;在***,***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代表。这体现了我国在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7.起始日期规定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本办法其他规定自开始执行。起始日期: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日期为准。这一规定明确了起始日期的认定标准,便于出口企业和个人进行税务申报。
8.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税务总局同时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流程,为出口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通过以上对***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内容的详细解读,我们可以看到该公告对于规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这对于促进我国外贸发展,优化税收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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