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公告全文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解读
***税务总局于2011年发布的第34号公告,是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专项公告。该公告旨在明确企业在所得税核算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包括成本费用凭证、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对企业的税务处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成本费用凭证的处理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这项规定旨在解决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获取凭证而影响税前扣除的问题,既保证了税收政策的严肃性,也给予了企业一定的灵活处理空间。
2.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根据公告,自然人减资属于67号文件规定的股权转让行为。
这意味着在自然人减资过程中产生的股权转让所得,应按照股权转让的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减资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不涉及印花税和其它税费。
个人所得税主要参考政策为《***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企业所得税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34号公告对净值扣除的影响
34号公告支持了将被推倒拆除的资产视作一项单独的资产***失予以按照规定扣除的观点。
在34号公告出台之前,有观点倾向于将被推倒拆除的资产视作一项单独的资产***失,而34号公告则将推倒和重置合二为一,明确了推倒是重置之前必须要发生的合理支出,因此将被推倒部分视为合理支出。
5.34号公告的立法精神
34号公告体现了《立法法》第84条精神,即对纳税人有利的文件可以允许追溯调整,而对纳税人不利的条款,不能追溯。
公告规定,追溯调整纳税调减,兼顾了企业税收利益与便于操作两个方面,体现了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6.34号公告的实施效果
***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明确了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等问题,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读。
34号公告的实施,有助于规范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申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税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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