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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最新

2025-02-19 21:10:21 投资攻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详解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手段,得到了广大职工的青睐。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1.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上浮条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这意味着,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可达到6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可达108万元。绿色建筑额外上浮:若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进一步上浮。

2.缴存要求

*缴存期限: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需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36个月。

3.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公式: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在月缴存额×剩余工作月数×调整系数的基础上,增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系数的计算公式。目前确定系数为15倍。

4.多子女家庭贷款认定条件放宽

*放宽条件: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

5.制度设计考虑因素

*整体考虑*:《贷款规定》相关制度设计主要考虑了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制度作为统一的整体考虑。资金来源: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于职工办理提取后的缴存余额,该资金来源不但额度有限,且随时发生动态变化。

6.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规定中特别提到将支持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

通过以上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详细解读,可以看出深圳市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面的细致入微和人性化设计。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支付能力,也为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