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报时间规定
季报时间规定
季报是指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的经营情况报表。根据相关规定,报告期、披露时间和报告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
1. 报告期
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三季报报告期为1月1日至9月30日。
2. 披露时间
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在报告期结束后的30个自然日内(即10月31日前)披露三季报。
3. 报告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三季报需要披露的内容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指标、重大合同和重大投资等。同时也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其他必要的信息。
具体详细介绍如下:
1. 季报的分类
一季报:指上市公司在1月到3月的经营情况报表,通常在四月份披露。
中报:指上市公司在4月到6月的经营情况报表,通常在七八月份披露。
三季报:指上市公司在7月到9月的经营情况报表,通常在十月底披露。
年报:指上市公司在1月到12月的整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情况报表,通常在次年四月份披露。
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规定
年度报告: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因此,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中期报告: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的披露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季度报告:上市公司的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30日内编制完成。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一季报(4月1日-4月30日)、二季报(7月1日-8月30日)和三季报(10月1日-10月31日)。
3. 季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季报的预披露时间规定为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因此,上市公司一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二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三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季报是上市公司按照一定规定编制并披露的经营情况报表。
季报分为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和年报,分别对应不同的报告期。
季报的披露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报告期和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定期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并及时披露。
季报预披露时间规定为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
以上是关于季报时间规定的相关内容总结,通过的分析和整理,我们可以清晰了解上市公司季报的报告期、披露时间和报告内容等规定。这些规定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的决策和市场的运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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