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的十大股东
东方能源(000958)是一家能源行业上市公司,在国内外能源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东方能源的十大股东及相关信息。
一、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1.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股数量为367,816,000股,持股比例为33.37%。
2. ***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66,311,196股,持股比例为6.02%。
3. 李亮:持股数量为3,380,000股,持股比例为0.31%。
二、公司与***中车的战略合作
1. ***中车与***电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电投优先支持***中车及其子公司作为合格供应商。
2. 双方达成合作意向,以推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三、关联交易及资产重组情况
1. 河北公司以现金支付部分东方能源债权。
2. 新华热电为东方能源分公司,河北公司与东方能源的控股股东均为***电投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司改革与发展动态
1. 东方能源集团改革渐提速,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2. 公司在雄安新区推动清洁能源发展,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 公司年报点评显示,成本高企,需要针对性的优化管理措施。
4. 公司致力于打造国电投旗下的重要清洁能源平台。
五、新进股东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1. 阿拉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新进的股东,持股数量为602.50股,持股比例为0.55%。
2. 许益民成为新进的股东,持股数量为425.00股,持股比例为0.39%。
3. 陈志宏成为新进的股东,持股数量为355.08股,持股比例为0.32%。
4. 沈永仁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0.25%。
六、其他相关信息
1. 迪威迅的控股股东计划转让2500万股股份。
2. 东方能源股东东方集团将所持公司股权以物抵债。
3. 甘肃电投控股股东已履约完成业绩承诺。
4. 山东地矿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七、企业清算破产重整中的责任追究
1. 申请人股东对实际控制人股东的责任追究。
2. 债权人对股东、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3. 清算组、管理人对股东、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4. 债权人、股东对清算组、管理人的责任追究。
八、主要股东担任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1. 李蚺担任四川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2. 陶杰担任四川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3. 其他股东担任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通过分析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东方能源的十大股东中,***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高,占据了公司的重要位置。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与***中车进行了战略合作,并通过资产重组和改革推动公司发展。此外,新进的股东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也表明,公司吸引了新的投资者,并具备一定吸引力。同时,对于企业清算破产重整中的责任追究也呼吁了相关当事人对责任的认真履行。以上信息全面展示了东方能源的十大股东及相关情况,对公司的发展与转型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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